
读者来电:异地就医医保如何结算?
市医保局答复:
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,在全国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(门诊慢特病患者跨省异地就医,还需选择已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的医院就医)可凭医保码/社保卡直接结算,参保人只需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。
我市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,无需办理相关手续,即可凭医保码/社保卡在省内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,实现医保直接结算,参保人只需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。若因种种原因不能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的,参保人可自费结算后,携带票据费用清单、病历资料(门诊病历、出院记录、诊断证明等)有关资料,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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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闽东日报·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陈薇
编辑:陈娥
审核:林哲雨 周邦在